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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作者:新筑通工 时间:2023-08-08 阅读次数:1150

20237月刊             总第一二五           重要信息摘要

Ø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依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企业安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管理,提高新能源汽车安全水平,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委托,我中心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产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Ø 我国牵头的新能源汽车可充电储能系统功能安全国际标准正式发布

2023年6月,由我国牵头制定的国际标准ISO/TR 9968: 2023 Road vehicles — Functional Safety — The application to generic rechargeable energy storage systems for new energy vehicles《道路车辆 功能安全 新能源汽车可充电储能系统的应用》以技术报告形式正式发布。

Ø 《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2023版)》正式发布

近日,《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2023版)》正式发布。它是《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第二部分,是对《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2018版)》的继承、延伸与完善,是在对第一阶段标准体系建设情况进行客观总结、对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新需求和新趋势进行深入分析后,形成的框架更加完善、内容更加全面、逻辑更加清晰的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Ø 工信部:前5个月回收利用废旧动力电池11.5万吨

7月19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2023年上半年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发言人、运行监测协调局局长陶青表示,随着资源循环利用能力不断增强,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稳步提高,已建成1万余个废旧动力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在汽车废旧电池回收方面,今年前5个月回收利用废旧动力电池11.5万吨,超过去年全年总量。

Ø 财政部:采取措施确保新能源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7月19日,财政部召开2023年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新闻发布会。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魏岩表示,下一步,财政部将采取以下措施确保新能源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Ø 徐工集团与丰田签订氢能领域战略合作协议

徐工集团与丰田汽车于近日签订徐工-丰田氢能领域战略合作协议。据悉,丰田汽车公司一直是氢燃料电池汽车作为电动汽车替代品的主要支持者

Ø 两部门:2025年形成自动驾驶通用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

制修订100项以上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标准,涵盖组合驾驶辅助、自动驾驶关键系统、网联基础功能及操作系统、高性能计算芯片及数据应用等标准。 到2030年,全面形成能够支撑实现单车智能和网联赋能协同发展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

Ø 燃料电池重卡上半年销量大增7成 东风/飞驰争冠 宇通/开沃/陕汽暴涨

2023年上半年,我国新能源重卡累计销售1.15万辆,同比增长14%;上半年的6个月里,新能源重卡市场有5个月实现增长,整体表现还是很不错的。在新能源重卡主要细分市场中,新能源牵引车、新能源自卸车均未能“跑赢”新能源重卡市场大盘,当下最火热的换电重卡也仅比新能源重卡整体增幅高了3%。

Ø 国家发改委:强化石化、新能源汽车等生产力统筹布局 避免盲目投资、重复建设

国家发改委政研室主任金贤东指出,下一步,我们将着力锻长板,加快产业体系升级发展。创造新的竞争优势。抓住全球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过程中孕育的新机遇,大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入实施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加快培育和打造一批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新增长引擎。优化产业布局。


【政策信息】

Ø 关于开展2023年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Ø 我国牵头的新能源汽车可充电储能系统功能安全国际标准正式发布

Ø 两部门联合组织召开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

Ø 《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2023版)》正式发布

Ø 财政部:采取措施确保新能源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Ø 两部门:2025年形成自动驾驶通用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

Ø 国家发改委:强化石化、新能源汽车等生产力统筹布局 避免盲目投资、重复建设

行业资讯

Ø 2023年6月汽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

Ø 工信部:前5个月回收利用废旧动力电池11.5万吨

Ø 亿纬锂能与EA集团拟在泰国投建电池生产基地

Ø 徐工集团与丰田签订氢能领域战略合作协议

Ø 燃料电池重卡上半年销量大增7成 东风/飞驰争冠 宇通/开沃/陕汽暴涨

Ø 上半年客车市场:总体持续向好,大中型客车需求猛增,出口延续高速增长势头

Ø 恒大汽车两年亏损917亿元 累计负债1805亿元

观点分析

Ø 北京将年底前清理全部违规电动三四轮车

Ø 交通部约谈滴滴、高德等网约车平台

Ø 人民财评:扩内需稳增长,多措并举促进汽车消费


【政策信息】

关于开展2023年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装备中心〔2023〕454号

各有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

依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企业安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管理,提高新能源汽车安全水平,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委托,我中心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产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安全排查

(一)动力电池系统安全排查

企业应排查不同类型动力电池系统(如三元材料、磷酸铁锂、锰酸锂等)车辆装载情况及整车动力电池使用情况,包含车辆续驶里程、电池系统总能量等电池特性及信息一致性情况,对车辆和电池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核验。信息差异明显的,应采取有效技术措施,保证车辆动力电池使用信息准确可靠。

(二)新能源整车质量安全排查

1.企业应对存在失效风险的关键电子控制系统进行排查,包含驾驶辅助系统或功能的运行情况、人机/车交互及功能误用类情况,摸排关键电子控制系统故障、失效等风险。企业应结合车型产品特点制定详细排查工作计划,统计排查信息,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风险。

2.企业应对运行在极端天气(如暴雨等自然灾害)或特殊工况场景(如高温、高寒、高湿等)下的新能源汽车质量安全风险进行排查并统计相关信息,包含启动及行驶过程质量安全、电池冷却系统安全、绝缘系统安全等。企业应结合车辆实际使用情况,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二、运行监测安全排查

1.企业应排查新能源汽车产品接入本企业监测平台和新能源汽车国家监管平台情况,做到“应接尽接”。

2.企业应排查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行状态。结合车型产品特点分类制定排查工作计划,对于长周期、长里程使用车辆(如货车、网约车等使用强度较高的营运车辆)及能量衰减率较高的车辆,应采取技术手段加强车辆运行监控,并及时采取具体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3.企业应排查特殊状态新能源车辆安全隐患情况。针对通过监测数据发现整车及动力电池等关键系统运行状态异常(如电压异常、电流异常、温度异常等)及存在安全隐患(如长时间离线、大面积聚集停放、频繁发生三级报警等)的车辆,企业应结合车型产品特点制定排查工作计划,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三、售后服务安全排查

1.企业应排查产品维护保养、故障报警信息闭环处置、用户安全教育等方面的服务情况。针对被兼并重组企业的存量新能源汽车,应结合车型产品特点制定排查工作计划,落实排查措施,保障售后服务质量。

2.企业应排查售后服务过程中供应商管理、服务和协同情况。重点梳理已停止合作的动力电池、驱动电机、整车控制系统等零部件供应商产品配套及售后服务情况,研究制定排查方案,保证产品售后服务质量。

3.企业应汇总整理售后服务过程中用户抱怨反馈集中的问题,包含各类公开渠道及其他渠道(舆情、网络信息等)。对已确认的问题应加快研究改进措施,制定闭环处置计划并实施。

四、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1.企业应深入排查历年新能源汽车安全事故情况,通过数据挖掘及关键零部件系统分析,深入调查、分析事故原因,研究落实问题改进及车辆安全提升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2.同一车型出现3起及以上起火燃烧事故的,企业应统计相关车型产品配置和技术特征信息,制定相关车型安全隐患排查计划,落实处置措施。

五、新能源安全体系建设情况自查

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企业安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全面自查企业安全体系建设情况,形成书面报告。

六、上报要求

(一)排查情况上报

各企业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填写《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见附件),并形成书面报告,发送至邮箱:eidcjdgl@eidc.org.cn,如实向我中心报送安全隐患排查的组织情况、实施情况、运营主体配合情况、存在风险及问题处理情况等内容。

(二)新能源汽车起火燃烧事故调查及上报

企业应及时将事故相关信息上报至“新能源汽车事故上报平台”,并主动开展事故调查,具体要求如下:

1.事故发生后,企业应在24小时内(如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应在12小时内)完成事故基本信息上报。

2.企业应在5日内完成事故详细信息上报,包括车辆唯一性特征信息、车辆主要技术特征和性能指标、现场记录、失火前和失火时的描述、救援灭火过程、车辆使用维护信息、企业监测平台事故车辆事故当天以及前三个月监测数据等。

3.企业应在15日内按要求上传事故全面分析技术报告。分析报告应包括事故详细信息及处理情况介绍;事故车辆基本情况;事故车辆使用及售后服务信息;该车型动力电池、模组、pack相关技术介绍;事故车辆的勘验及分析;企业平台数据分析;事故原因及改进措施等。

如发现企业存在未按规定上报、隐瞒不报、提供虚假材料及不配合开展事故调查等情况的,我中心将报请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按照有关规定暂停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并开展约谈,同时将该企业列入新能源汽车安全体系检查、一致性检查、飞行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名单。

特此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2023年7月28日

                                                       联系电话:010-68200295,010-68200276

我国牵头的新能源汽车可充电储能系统功能安全国际标准正式发布

发布时间:2023-07-05 18:36 来源:装备工业一司

2023年6月,由我国牵头制定的国际标准ISO/TR 9968: 2023 Road vehicles — Functional Safety — The application to generic rechargeable energy storage systems for new energy vehicles《道路车辆 功能安全 新能源汽车可充电储能系统的应用》以技术报告形式正式发布。

近年来,随着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技术的加速演进,汽车功能安全及标准日益受到市场与行业的重视。2021年8月,我国向国际标准化组织道路车辆委员会电子电气部件及通用系统分技术委员会(ISO/TC22/SC32)提出新能源汽车可充电储能系统(包括动力电池、超级电容器等)功能安全国际标准提案,获批组建标准专项组(ISO/TC22/SC32/WG8/TG1)并担任召集人。随后,我国结合自身产业发展实践,联合德国、美国、日本、法国、英国、奥地利、爱尔兰、加拿大等国家的专家共同启动了ISO/TR 9968标准的制定工作。

ISO/TR 9968标准在ISO 26262: 2018 Road vehicle — Functional Safety《道路车辆 功能安全》的基础上,针对动力电池等储能系统多技术耦合、安全风险因素复杂等特点,提出了新能源汽车可充电储能系统的安全架构、失效危害风险、安全方案设计、安全测试评价,以及生产、运行、维护和报废阶段的功能安全相关要求,为新能源汽车产品研发、测试、运维和普及应用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等单位,以国际国内标准同步研究、同步制定为原则,深度参与汽车功能安全等领域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持续提升我国在汽车国际标准法规协调中的参与度与贡献度。

两部门联合组织召开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

发布时间:2023-07-25 18:51 来源:装备工业一司

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质量发展局以视频方式联合组织召开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分析研判新能源汽车安全形势,切实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管理。

会议指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已进入规模化快速发展新阶段,新能源汽车安全的内涵和外延都在不断变化和拓展。安全是产业发展的命门,行业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常抓不懈。会议强调,生产企业是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在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测试验证、运行监测、使用维保等全链条做好风险防范,切实履行产品质量事故报告和缺陷召回等法定义务,不断提升产品安全水平,坚决遏制新能源汽车安全事故发生。

下一步,两部门将加强工作协同,加快修订完善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引导行业企业加快高效能电池系统热管理、多层级安全防护等技术研发,强化车辆运行安全监测体系,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缺陷调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氛围,推动行业整体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有关地方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生产企业以及行业组织和检测机构等代表参加会议。

《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2023版)》正式发布

发布时间:2023-07-26 17:34 来源:装备工业一司

近日,《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2023版)》正式发布。它是《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第二部分,是对《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2018版)》的继承、延伸与完善,是在对第一阶段标准体系建设情况进行客观总结、对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新需求和新趋势进行深入分析后,形成的框架更加完善、内容更加全面、逻辑更加清晰的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智能网联汽车是具备环境感知、智能决策和自动控制,或与外界信息交互,乃至协同控制功能的汽车,是推动车联网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世界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引擎。《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2018版)》发布至今,我国已圆满完成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建设第一阶段目标任务,初步建立起支撑驾驶辅助及低级别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且在体系规划完善程度和标准数量等方面均处于国际领先水平;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译文还被联合国、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等相关机构列为参考文件,成为全球汽车企业战略布局和产品规划的重要指导。

当前,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技术加速迭代演进、产业发展不断深化、行业监管需求迫切,对新形势下的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适应我国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新阶段的新需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修订形成了《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2023版)》。新版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充分考虑了智能网联汽车技术深度融合和跨领域协同的发展特点,形成了“三横二纵”的技术逻辑架构,主要针对智能网联汽车基础、通用规范、产品与技术应用,构建包括智能网联汽车基础、技术、产品、试验标准等在内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对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关键技术、核心产品和功能应用的基础支撑和引领作用,与《建设指南》其他部分共同形成统一、协调的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架构。

新版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在全面总结当前标准体系建设进展的同时,提出了2025年、2030年两个阶段的标准体系建设目标。到2025年,系统形成能够支撑组合驾驶辅助和自动驾驶通用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制修订100项以上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标准;到2030年,全面形成能够支撑实现单车智能和网联赋能协同发展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制修订130项以上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标准并建立实施效果评估和动态完善机制。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深入推进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建设,继续指导全国汽标委智能网联汽车分标委(SAC/TC114/SC34)及有关单位,加大在功能安全、网络安全、操作系统等重点领域的标准研制力度,积极参与国际标准法规协调制定,推进关键标准的宣贯实施,加快新能源汽车与信息通信、智能交通、智慧城市等融合发展,通过标准引导推动我国智能网联汽车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2023版)》的通知 

财政部:采取措施确保新能源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来源:中国汽车工业信息网 时间:2023-07-20

7月19日,财政部召开2023年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新闻发布会。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魏岩表示,下一步,财政部将采取以下措施确保新能源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7月19日,在财政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了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具体内容,明确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延长至2027年底。

根据介绍,明确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延长4年,即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其中,对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每辆汽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每辆汽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魏岩表示,下一步,我们将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政策转换工作,保证平稳过渡。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情况,加强部门间协作和数据共享机制,确保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落实落细,有效发挥政策效应,更好服务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政策转换工作,保证平稳过渡。二是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政策执行中反映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部门间协作和数据共享机制,确保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落实落细,有效发挥政策效应,更好服务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两部门:2025年形成自动驾驶通用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

2023-07-27 08:16来源:财联社

①制修订100项以上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标准,涵盖组合驾驶辅助、自动驾驶关键系统、网联基础功能及操作系统、高性能计算芯片及数据应用等标准。 ②到2030年,全面形成能够支撑实现单车智能和网联赋能协同发展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2023版)》的通知。

通知提出,第一阶段到2025年,系统形成能够支撑组合驾驶辅助和自动驾驶通用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制修订100项以上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标准,涵盖组合驾驶辅助、自动驾驶关键系统、网联基础功能及操作系统、高性能计算芯片及数据应用等标准,并贯穿功能安全、预期功能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等安全标准,满足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产业发展和政府管理对标准化的需求。

第二阶段到2030年,全面形成能够支撑实现单车智能和网联赋能协同发展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制修订140项以上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标准并建立实施效果评估和动态完善机制,满足组合驾驶辅助、自动驾驶和网联功能全场景应用需求,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及软硬件、数据资源支撑体系,自动驾驶等关键领域国际标准法规协调达到先进水平,以智能网联汽车为核心载体和应用载体,牵引“车-路-云”协同发展,实现创新融合驱动、跨领域协同及国内国际协调。

《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2023版)》正式发布

近日,为适应我国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新阶段的新需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修订印发了《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2023版)》。这是《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第二部分,是对《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2018版)》的继承、延伸与完善,是在对第一阶段标准体系建设情况进行客观总结、对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新需求和新趋势进行深入分析后,形成的框架更加完善、内容更加全面、逻辑更加清晰的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智能网联汽车是具备环境感知、智能决策和自动控制,或与外界信息交互,乃至协同控制功能的汽车,是推动车联网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世界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引擎。当前,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技术加速迭代演进、产业发展不断深化、行业监管需求迫切,对新形势下的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2023版)》充分考虑了智能网联汽车技术深度融合和跨领域协同的发展特点,设计了“三横二纵”的技术逻辑架构,主要针对智能网联汽车通用规范、核心技术与关键产品应用,构建包括智能网联汽车基础、技术、产品、试验标准等在内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对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关键技术、核心产品和功能应用的基础支撑和引领作用,与《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其他部分共同形成统一、协调的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架构。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深入推进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建设,继续指导全国汽标委智能网联汽车分标委(SAC/TC114/SC34)及有关单位,加大在功能安全、网络安全、操作系统等重点领域的标准研制力度,积极参与国际标准法规协调制定,推进关键标准的宣贯实施,加快新能源汽车与信息通信、智能交通、智慧城市等融合发展,通过标准引导推动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国家发改委:强化石化、新能源汽车等生产力统筹布局 避免盲目投资、重复建设

2023-07-18 13:51来源:汇金网

国家发改委政研室主任金贤东指出,下一步,我们将着力锻长板,加快产业体系升级发展。创造新的竞争优势。抓住全球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过程中孕育的新机遇,大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入实施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加快培育和打造一批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新增长引擎。优化产业布局。

国家发改委政研室主任金贤东指出,下一步,我们将着力锻长板,加快产业体系升级发展。创造新的竞争优势。抓住全球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过程中孕育的新机遇,大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入实施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加快培育和打造一批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新增长引擎。优化产业布局。坚持“全国一盘棋”,强化石化、新能源汽车等生产力统筹布局,加强规划引领和政策指导,避免盲目投资、重复建设。



行业资讯

2023年6月汽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

发布时间:2023-07-11 16:27 来源:装备工业一司

2023年6月,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56.1万辆和262.2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5%和4.8%。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78.4万辆和80.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2.8%和35.2%。

一、6月汽车销量同比增长4.8%

6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56.1万辆和262.2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5%和4.8%。

1-6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324.8万辆和1323.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3%和9.8%。

(一)6月乘用车销量同比增长2.1%

6月,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21.9万辆和226.8万辆,产量同比下降0.9%,销量同比增长2.1%。

1-6月,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1128.1万辆和1126.8万辆,同比分别增长8.1%和8.8%。

(二)6月商用车销量同比增长26.3%

6月,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34.2万辆和35.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1.3%和26.3%。

1-6月,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196.7万辆和197.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6.9%和15.8%。

二、6月新能源汽车销量同比增长35.2%

6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78.4万辆和80.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2.8%和35.2%;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30.7%。

1-6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78.8万辆和374.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2.4%和44.1%;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28.3%。

三、1-5月汽车制造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4.2%

1-5月,汽车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4.2%;完成营业收入36312.6亿元,同比增长14.3%;实现利润1746.2亿元,同比增长24.3%。

四、6月汽车出口同比增长53.2%

6月,汽车整车出口38.2万辆,同比增长53.2%。新能源汽车出口7.8万辆,同比增长1.7倍。

1-6月,汽车整车出口214万辆,同比增长75.7%。新能源汽车出口53.4万辆,同比增长1.6倍。

(注:上述数据来自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工信部:前5个月回收利用废旧动力电池11.5万吨

来源:中国汽车工业信息网 时间:2023-07-19

7月19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2023年上半年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发言人、运行监测协调局局长陶青表示,随着资源循环利用能力不断增强,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稳步提高,已建成1万余个废旧动力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在汽车废旧电池回收方面,今年前5个月回收利用废旧动力电池11.5万吨,超过去年全年总量。

亿纬锂能与EA集团拟在泰国投建电池生产基地

2023-07-28 12:39来源:盖世汽车

根据协议,亿纬锂能与EA集团(EA及其子公司)拟在泰国共同组建合资公司,以该合资公司为实施主体建设至少6GWh的电池生产基地。

亿纬锂能发布公告表示,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亿纬锂能”)与Energy Absolute Public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EA”)签订《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以下简称“本谅解备忘录”)。

根据协议,亿纬锂能与EA集团(EA及其子公司)拟在泰国共同组建合资公司,以该合资公司为实施主体建设至少6GWh的电池生产基地。

行业动态

亿纬锂能介绍,EA集团是一家在泰国注册成立的公司,目前从事全系列可再生能源业务,包括生物柴油制造商、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商、电动汽车和电动汽车充电器开发商和运营商及锂一次电池制造商,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EA集团专注于泰国、台湾和东南亚的当地土地和建设、营销、融资及与泰国政府的当地联系,以向各方提供更多特权/补贴。双方在泰国成立的合资公司投资结构以EA集团51%和亿纬锂能49%为基础,净利润按50:50进行分享。

亿纬锂能表示,此次合作,有利于双方充分整合优势资源、协同互补,促进其海外业务顺利推进,以支持配套泰国及东南亚地区客户需求,是公司完善全球化产业布局的重要举措,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徐工集团与丰田签订氢能领域战略合作协议

2023-07-28 12:32来源:盖世汽车

徐工集团与丰田汽车于近日签订徐工-丰田氢能领域战略合作协议。据悉,丰田汽车公司一直是氢燃料电池汽车作为电动汽车替代品的主要支持者。

7月27日消息,徐工集团与丰田汽车于近日签订徐工-丰田氢能领域战略合作协议。

据悉,丰田汽车公司一直是氢燃料电池汽车作为电动汽车替代品的主要支持者。在今年7月初,丰田汽车成立了一个独立的氢业务部门,以扩大燃料电池技术的应用范围,包括工业发电和商用卡车。

7月11日,据路透社消息,丰田汽车高管表示,丰田汽车将重点在欧洲和中国销售氢动力卡车和轿车,希望到2030年销售20万辆氢动力汽车。这是丰田自成立独立的氢业务部门以来的首次战略更新。

丰田首席技术官Hiroki Nakajima表示:“20万并不是个大数字。我们相信这个目标是可以实现的,甚至会超出。”据公开资料显示,2022年,丰田售出3900多辆燃料电池汽车,而其全球销量为约950万辆。

而徐工集团的产品囊括了士方机械、起重机械、桩工机械、混凝土机械、路面机械五大支柱产业,以及矿业机械、高空作业平台、环境产业、农业机械、港口机械、救援保障装备等战略新产业,下辖主机、贸易服务和新业态企业60余家。

此次合作,双方将以徐州为中心打造氢能整机及核心零部件产业基地,带动徐州氢能全产业链发展。

对于此次合作,徐州市委书记宋乐伟表示,徐工集团与丰田汽车合作发展互补性强、前景广阔、潜力巨大。希望双方以此次签约为契机,在氢能整车、燃料电池与核心零部件等前沿科技研发应用方面协同创新、携手共赢,助力徐州加快打造氢能全产业链和氢能应用示范标杆,高质量建设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

燃料电池重卡上半年销量大增7成 东风/飞驰争冠 宇通/开沃/陕汽暴涨

2023-07-21 14:14来源:第一商用车网

2023年上半年,燃料电池重卡累计实销961辆,同比大增70%,大幅跑赢新能源重卡市场整体14%的增幅。

2023年上半年,我国新能源重卡累计销售1.15万辆,同比增长14%;上半年的6个月里,新能源重卡市场有5个月实现增长,整体表现还是很不错的。在新能源重卡主要细分市场中,新能源牵引车、新能源自卸车均未能“跑赢”新能源重卡市场大盘,当下最火热的换电重卡也仅比新能源重卡整体增幅高了3%。哪一个细分市场“跑”得最快?

燃料电池重卡市场!请看第一商用车网的分析报道。

上半年累计销售961辆 同比增长70%

根据第一商用车网掌握的最新数据(注:本文数据来源为交强险实销口径,不含出口和军车,下同),2023月6月份,国内新能源重卡销售2801辆,环比增长46%,同比增长15%,其中氢燃料电池重卡销售429辆,环比增长83%,同比增长3%,与新能源牵引车、换电重卡等其他多个细分领域一样,燃料电池重卡市场在6月份也创造了今年上半年最高月销量纪录;2023年上半年,燃料电池重卡累计实销961辆,同比大增70%,大幅跑赢新能源重卡市场整体14%的增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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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可见,今年上半年燃料电池重卡市场销量起伏很大,由于5、6两月销量分别超过200辆和400辆,让今年上半年平均月销量达到了160辆。从增幅上看,燃料电池重卡市场在今年1-6月均实现增长,其中1月、4月和5月增幅均破百,在1-5月连续5个月跑赢新能源重卡市场大盘,6月份3%的同比增幅则低于新能源重卡市场15%的增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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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最近四年国内燃料电池重卡月销量走势可见,代表2023年的红色线条一直位于2022年的蓝色线条上方,但由于去年1-5月销量过低,因此同比增幅虽高,但实际上增量并不大;今年6月份,燃料电池重卡市场创造了今年上半年的最高销量,但这一销量仅比去年6月份高11辆。今年下半年,燃料电池重卡市场将要面对的同期销量已经有一定高度(去年下半年,燃料电池重卡平均月销量为315辆),因此,燃料电池重卡市场要继续增长,难度将比上半年要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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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数字上看,2023年上半年燃料电池重卡市场同比增长70%,大幅跑赢新能源重卡市场整体增速,很大程度上还是因为去年同期基数不高的缘故。2022年全年,氢燃料电池车型在新能源重卡终端销量占比为9.8%,2023年1月份,这个比例仅有4.03%,一季度上升到4.38%,半年过后进一步上升到8.35%,虽较去年全年接近10%的占比还有距离,但燃料电池重卡在新能源重卡市场越来越强的“存在感”还是肉眼可见的(如上图)。

区域分布与示范城市群高度重合 载货车占比提升明显

2022年,燃料电池重卡上牌量超百辆的省份主要集中在上海、京津冀、广东、河南、河北等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根据第一商用车网观察,燃料电池重卡市场的这一特点也延续至了2023年,今年上半年燃料电池重卡上牌量最高的河南省,也是去年燃料电池重卡的销冠省份;上牌量2、3位的河北、上海则是去年上牌量第4位和第3位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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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细分车型占比来看,牵引车在2023年上半年上牌的燃料电池重卡中占到53.8%的比例,占“大头”,较去年全年54.03%的占比略有下降;自卸车和专用车占比分别为16.13%和11.13%,较去年全年占比分别下降3.9个百分点和2.31个百分点;载货车占比达到18.94%,较去年全年12.5%的占比提升6.4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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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商用车网注意到,载货车在2023年上半年燃料电池重卡市场的占比比其在整个新能源重卡市场中的占比(1.77%)高了足足17个百分点;2023年上半年,燃料电池载货车(重型)销售182辆,今年上半年上牌的新能源载货车(重型)中有89.21%为燃料电池载货车(均为厢式运输车)。从这个角度来看,燃料电池车型正承担着新能源重卡在载货车领域的推广重任,实际上这一趋势在2022年就非常明显(2022年上牌的新能源载货车(重型)中有85.51%为燃料电池载货车)。

第一商用车网分析认为,由于目前燃料电池重卡多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运营,这些区域加氢站等配套设施相对完善,燃料电池重卡在这些区域商业化运营也越来越成熟,加上燃料电池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升级,新能源重卡在载货车领域的突破或许真的可以由燃料电池重卡来完成。

宇通摘6月销冠 上半年榜首属飞驰

2022年,在燃料电池重卡这一细分领域实现销售的企业达到18家,今年上半年,燃料电池重卡赛道的“玩家”数量已与去年全年持平。2023年6月份,燃料电池重卡实销429辆,共有11家企业有燃料电池重卡上牌,其中在北京、深圳、天津、重庆等地都有不止一个品牌的燃料电池重卡挂牌上路。宇通以89辆的表现摘得6月份燃料电池重卡销量榜冠军,佛山飞驰以5辆之差紧随其后;苏州金龙、东风列3、4位,分别实销燃料电池重卡69辆和65辆,差距同样很小。行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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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为燃料电池重卡底盘生产厂家销量,改装厂家销量未单独列出)

上表可见,燃料电池重卡今年上半年实现70%的增长,但具体到各家企业来看,却不是只有增长一种声音。河北长征、上海万象等企业去年上半年没有燃料电池重卡销售,是净增长;宇通、陕汽、开沃等去年同期销量太低而实现暴涨;佛山飞驰、东风、苏州金龙等燃料电池重卡领域的老玩家则是有涨有跌,东风同比大涨426%,苏州金龙同比增长98%,均跑赢燃料电池重卡市场大盘,佛山飞驰则是累计销量前十企业中唯一出现下滑的企业,上半年销量同比下降了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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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场份额看,佛山飞驰以148辆的累计销量夺得燃料电池重卡上半年销量冠军,市场份额达到15.4%;东风以6辆之差屈居亚军,市场份额为14.78%;宇通、陕汽分列3、4位,累计销量也均超100辆,分别在今年上半年燃料电池重卡市场抢到13.53%和11.55%的市场份额,是另外两家市场份额超过10%的企业;排名5-10位的苏州金龙、三一集团、开沃汽车、河北长征、厦门金龙和上海万象市场份额也均超过4%,分别为8.22%、6.24%、5.72%、5.62%、5.2%和4.16%。

结语

2023年上半年,燃料电池重卡市场交上同比增长70%,大幅跑赢新能源重卡市场整体增速的年中成绩单,算是一个不错的表现。客观地说,燃料电池重卡市场上半年实现大增,很大程度上还是由于去年同期销量太低的“助攻”,燃料电池重卡市场真正的挑战其实是在下半年。那么,2023年的燃料电池重卡市场最终会交上一份怎样的答卷呢?

上半年客车市场:总体持续向好,大中型客车需求猛增,出口延续高速增长势头

2023-07-13 10:53来源:卓众商用车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2023年6月,客车销售4.43万辆,环比增长22.02%,同比增长30.26%,产销率为104.16%,高于上月。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对商用车(客车部分)生产企业报送的数据统计分析,2023年6月客车销量环比、同比均实现增长;1-6月累计销量增速进一步扩大,市场持续向好发展。

总体市场分析:6月大中型客车销量同比增速均高达20%以上

2023年6月,客车销售4.43万辆,环比增长22.02%,同比增长30.26%,产销率为104.16%,高于上月。在客车主要品种中,三大类客车品种销量环比、同比均实现两位数增长,其中中型客车增速更为显著。

6月,大型客车销售0.55万辆,环比增长14.40%,同比增长67.31%;中型客车销售0.49万辆,环比增长59.99%,同比增长67.84%;轻型客车销售3.39万辆,环比增长19.25%,同比增长21.98%。6月,大、中和轻型客车产销率分别为99.06%、94.73%和106.56%,产销率均高于上月。

2023年1-6月,客车累计销售21.97万辆,同比增长24.76%,产销率为98.33%。其中:大型客车销售2.32万辆,同比增长32.73%;中型客车销售1.42万辆,同比增长14.54%;轻型客车销售18.23万辆,同比增长24.68%。大、中和轻型客车产销率分别为94.89%、94.64%和99.09%。

客车主要企业销售情况:6月销量前十家企业大都实现销量增长

2023年6月,销量排名前十位的企业依次为:长安汽车、上汽大通、江铃股份、宇通客车、北汽福田、南京依维柯、金龙联合、江汽集团、厦门金旅和苏州金龙,分别销售8899辆、6581辆、5581辆、4726辆、4588辆、2800辆、1621辆、1475辆、1368辆和1161辆。与上年同期相比,除江铃股份和金龙联合销量下降外,其他企业均呈不同程度增长。6月,上述十家企业共销售3.88万辆,占客车销售总量的87.62%。

2023年1-6月,销量排名前十位的企业依次为:长安汽车、上汽大通、江铃股份、北汽福田、南京依维柯、宇通客车、江汽集团、金龙联合、厦门金旅和苏州金龙,分别销售4.06万辆、3.84万辆、3.24万辆、3.02万辆、1.55万辆、1.51万辆、0.98万辆、0.75万辆、0.61万辆辆和0.50万辆。与上年同期相比,江铃股份、金龙联合和厦门金旅销量下降,其他企业呈不同程度增长。1-6月,上述十家企业共销售20.05万辆,占客车销售总量的91.24%。

客车出口情况:各类客车出口继续同比大增,大型客车表现最佳

2023年6月,客车共出口9254辆,环比下降2.31%,同比增长74.80%。在客车主要出口品种中,与上月相比,中型客车出口呈现两位数增长,大型客车和轻型客车出口小幅下降;与上年同期相比,三大类客车品种出口均呈快速增长。

6月,大型客车出口2142辆,环比下降0.23%,同比增长98.89%;中型客车出口968辆,环比增长10.13%,同比增长1.4倍;轻型客车出口6144辆,环比下降4.70%,同比增长61.05%。

2023年1-6月,客车累计出口5.11万辆,同比增长95.26%。其中:大型客车出口1.15万辆,同比增长1.2倍;中型客车出口0.28万辆,同比增长48.19%;轻型客车出口3.69万辆,同比增长93.80%。

1-6月,新能源客车共出口6535辆,同比增长98.57%,占客车出口总量的12.78%。

客车产品分省市销售情况简析:销量前十的地区大部份需求增长

2023年1-6月,客车销量排名前十位的省市分别是江苏、浙江、山东、北京、广东、河南、四川、湖北、重庆和河北,分别销售2.20万辆、1.31万辆、1.11万辆、1.03万辆、0.93万辆、0.91万辆、0.82万辆、0.73万辆、0.72万辆和0.69万辆。与上年同期相比,广东和湖北呈现两位数下降,北京微降,其余省市客车销量呈不同程度增长。

1-6月,上述十个省市共销售客车10.44万辆,占客车销售总量的47.50%

恒大汽车两年亏损917亿元 累计负债1805亿元

第一电动李艳娇2023-07-27

7月26日,恒大汽车发布2021年全年、2022年中期及2022年全年业绩报告,其中透露,2021及2022年,其分别实现收入25.31亿元及1.31亿元;亏损563.44亿元及276.64亿元。2020-2022年间,恒大汽车累计亏损916.73亿元。

债务方面,恒大汽车2022年报表负债总额为1838.72亿元,剔除其中的预收账款33.14亿元后的负债为1805.58亿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集团涉及未能清偿的到期债务累计约116.26亿元;

此外,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集团逾期商票累计约185.12亿元。而截至2022年12月31日,恒大汽车总资产为1152.2亿元,已是资不抵债。

行业动态

2022年,恒大汽车(包括新能源汽车分部)的营业額为1.34亿元,同比增长78.71%。收入增加主要由于本集团开始销售恒驰5车型。2022年7月,本集团开始该车型预购,截至报告期末已交付超过320辆。

因此,汽车及汽车零部件销售额从2021年的175万元大幅增长至2022年的6063万元,其中汽车销售人民币6034万元、零部件销售人民币29万元。另一方面,2022年提供技术服务产生的收入为人民币4092万元,其中:NEVS提供技术服务的收入为3675万元,日本研究院提供技术服务的收入为265万元。

恒大汽车持续经营之业务的毛利亏损由2021年的1.7亿元减少至报告期的9386万元,主要由于恒驰5开始交付,并开始为该分部创造收入。恒大汽车的毛利亏损幅度由2021年的227.83%下降至2022年的70.04%,主要归因于以上相同的原因。

恒大汽车持续经营之业务的销售及营销费用同比去年下降84.75%至2022年的人民币1.96亿元,主要因为新能源汽车分部品牌推广费用的减少及销售人工成本减少。

恒大汽车表示,集团在可预见的未来将需要获得大量资金,以根据各种合约和其他安排为该等财务责任和资本开支提供资金。

如果集团无法继续持续经营,则必须作出调整,将资产的价值减记至其可收回金额,为可能产生的任何额外负债拨备,并将非流动资产及负债分别重新分类为流动资产及负债。这些调整的影响尚未反映在综合财务报表中。

上述情况表明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对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产生重大疑问。鉴于该等情况,董事在评价本集团是否有足够的财务资源继续持续经营时,已审慎考虑本集团未来的流动资金及表现及其可用融资来源。本集团已采取若干计划及措施以纾缓流动资金压力及改善其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者:

(一)集团继续采取积极计划及措施,透过不同渠道控制营运及行政成本,包括但不限于:1、进行生产及人力资源的优化及调整,2、根据各分部重新组织结构,并与供应商、客户及银行保持紧密沟通等,承诺招揽新客户及开拓海外市场,以支持本集团主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及控制资本开支等(「业务和运营重组计划」)。

(二)本集团仍在积极与各银行、其他金融机构、第三方及关连人士进行谈判,以续期将于2022年12月31日后十二个月内到期的现有借款及公司债券,并向本集团筹集短期及╱或长期融资,以便本集团能够在2022年12月31日后未来十二个月内到期时履行所有财务责任(「融资计划」)。

董事已审阅本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本集团现金流量预测。现金流预测涵盖自2022年12月31日起不少于12个月的期间。他们认为,考虑到上述计划和措施,本集团将有足够的营运资金为其运营提供资金及应付自2022年12月31日起12个月内到期的财务责任。因此,董事信纳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是适当的。

尽管如此,本公司管理层是否能够实现上述计划和措施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集团是否能够继续持续经营,将取决于本集团透过以下方面产生充足融资及营运现金流的能力:

(一)成功执行并完成业务和运营重组计划;(二)成功执行并完成融资计划;及成功执行并完成融资计划;及成功产生经营现金流并获得额外的融资来源,以清偿其现有的财务责任、承诺和未来的运营和资本开支,以及维持集团运营的充足现金流。(三)成功产生经营现金流并获得额外的融资来源,以清偿其现有的财务责任、承诺和未来的运营和资本开支,以及维持本集团运营的充足现金流。

倘集团未能实现上述计划及措施,本集团可能无法继续持续经营,而须作出调整,将本集团资产的帐面值减记至其可收回金额,为可能产生的任何额外负债拨备,并将非流动资产及非流动负债重新分类为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这些调整的影响尚未反映在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中。

行业动态

未来,集团将全力保障恒驰5持续稳定的生产及交付,并陆续推出其他符合市场需求的、有竞争力的新车型。在研发领域,集团将继续加强研发投入,夯实研发基础。在加快核心技术研发引领智能电动汽车技术创新发展的同时,集团亦将继续专注于新车型的研发,为用户提供更多融合科技美学的前瞻性智能电动车产品。

在制造领域,集团将持续推动天津制造基地制造水平提升,完善质量体系,尽快达到规划产能。在营销领域,集团将继续推进展示体验中心、销售中心及售后服务中心的布局、装修及开业,并进一步拓展销售渠道。



观点分析

北京将年底前清理全部违规电动三四轮车

来源:中国汽车工业信息网   时间:2023-07-20

为净化北京道路交通环境,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2021年7月,北京市公安局、交通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通告》,加强本市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计划在2023年12月31日前,限期淘汰退出。

为净化北京道路交通环境,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2021年7月,北京市公安局、交通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通告》,加强本市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计划在2023年12月31日前,限期淘汰退出。据统计,截至目前,北京市已累计淘汰违规电动三四轮车2.2万余辆。

据北京市交管部门统计,2022年,北京共发生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亡人交通事故131起,死亡138人;今年上半年,北京市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事故起数同比上升四成,亡人事故已占全市交通亡人事故的近10%。这些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加上骑行人缺乏守法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违法违规驾驶、随意横穿乱行,增加交通安全风险。

目前,距北京清理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的过渡期结束,还有不到半年的时间,在过渡期内,北京交管部门加强路面执法工作,持续开展违规电动三四轮车通行秩序整治。在违规电动三四轮车酿成的事故中,有一些则是由于驾驶人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造成的,严重的甚至导致人员死亡。

什么是违规的电动三四轮车?

北京市公安交管局车管所副中队长刘健介绍:我们来看一下这辆机动车,首先咱们先看它保险杠,这个材质比较低劣。再来看前机盖,敲击的声音是一个非常薄的声音。然后我们来看车门,车门这个声音一样,说明这个车门夹层里边是一个空的状态。我们说机动车的所有部位,前面侧面里边都是有些加固装置,发生事故碰撞的时候减少车辆的变形。汽车的玻璃要是钢化玻璃或者是叫局域钢化玻璃或者夹层玻璃,这个车我们听声就是一块普通的玻璃。

同时,这辆四轮电动车整体底盘高,车身窄,也没有差速器,在行驶时很容易发生侧翻。同时巡遍车身也没有发现车辆识别代号,前照灯、小灯等这些强制性要求的灯具明显不足,且规格不对。交管部门还介绍,除了从外观上判断是否合规之外,还有一个办法就是看有没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包括车能不能上牌照,可以登录工信部的网站来进行查询。

交通部约谈滴滴、高德等网约车平台

来源:中国汽车工业信息网 时间:2023-07-28

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当日组织对滴滴出行、高德打车、T3出行、曹操出行、万顺叫车、首汽约车、如祺出行、享道出行、携华出行、及时用车、阳光出行、美团打车、百度打车、腾讯出行、携程用车等网约车平台、聚合平台公司进行约谈。约谈指出,当前网约车行业发展总体平稳有序,合规率持续提升,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但仍有部分网约车平台、聚合平台公司存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随意调整运营规则、侵害乘客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等问题,存在不稳定风险隐患,甚至个别平台公司出现了运营安全事故。

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当日组织对滴滴出行、高德打车、T3出行、曹操出行、万顺叫车、首汽约车、如祺出行、享道出行、携华出行、及时用车、阳光出行、美团打车、百度打车、腾讯出行、携程用车等网约车平台、聚合平台公司进行约谈。

约谈指出,当前网约车行业发展总体平稳有序,合规率持续提升,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但仍有部分网约车平台、聚合平台公司存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随意调整运营规则、侵害乘客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等问题,存在不稳定风险隐患,甚至个别平台公司出现了运营安全事故。

约谈要求,优化提升服务水平,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营造良好市场发展环境;保持经营策略相对平稳,畅通利益诉求渠道,积极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合理制定运营规则,加强与司机群体的沟通协商,落实落细降低过高抽成比例民生实事要求;网约车聚合平台及合作的网约车平台公司要依法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度,及时妥善处理咨询投诉。

根据约谈,要严把司机和车辆注册关,加快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和车辆,聚合平台公司要严格核验接入的网约车平台公司经营许可资质,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对驾驶员和车辆有关许可严格核验把关,确保依法合规经营;优化派单机制,杜绝超时劳动、疲劳驾驶、超速驾驶等行为,及时推送安全驾驶提醒和道路交通安全、恶劣天气等信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平台公司表示,将认真落实本次约谈要求,立即组织排查整改,依法合规开展经营,全力保障乘客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维护行业安全稳定,推动交通运输新业态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人民财评:扩内需稳增长,多措并举促进汽车消费

2023-07-26 08:46来源:人民网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近日印发《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制度和市场环境,更大力度促进新能源汽车持续健康发展。汽车消费具有体量大、潜力足、产业带动作用强等特点,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之一。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近日印发《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制度和市场环境,更大力度促进新能源汽车持续健康发展。

汽车消费具有体量大、潜力足、产业带动作用强等特点,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之一。今年上半年,在各项促消费政策、汽车营销活动、新车型大量上市的共同拉动下,汽车类商品零售额达到22409亿元,同比增长6.8%。有关部门出台《措施》,进一步释放利好汽车消费的“组合拳”效力,旨在更充分发挥汽车消费对稳定我国消费大盘、促进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

促进汽车消费,购置政策要更精准发力。《措施》明确,优化汽车限购管理政策,支持老旧汽车更新消费,加快培育二手车市场。汽车限购意在平衡车辆增长与道路通行能力、环境保护等的关系。促进汽车消费,要求限购地区进一步科学统筹、优化管理、精准调节,通过实施城区、郊区指标差异化等政策,因地制宜增加年度购车指标投放,确保城市交通可持续健康发展。同时,盘活存量也很重要。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等手段推动老旧车辆淘汰更新,既能实现更加环保的排放,也能更好满足消费者的汽车升级需求。积极扩大二手车流通,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等政策措施,将使二手车市场的循环更加顺畅。一系列政策具有系统性和针对性,为进一步激发汽车消费市场活力提供有力支撑。

今年上半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累计销量374.7万辆。新能源汽车消费持续快速增长,成为拉动汽车消费增长的重要动力,这也对充电配套设施建设等提出更高要求。《措施》强调,落实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加快乡县、高速公路和居住区等场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动换电基础设施相关标准制定,增强兼容性、通用性,着力提升农村电网承载能力,确保农村地区电动汽车安全平稳充电……新能源汽车是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方向,为新能源汽车创造良好充电和用车环境,不仅能极大缓解消费者的里程焦虑,更将有力推动我国汽车产业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

《措施》更对加强汽车消费金融服务、落实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的政策措施、持续缓解停车难停车乱等问题制定一揽子措施,力求促服务、提质效、强弱项、补短板,将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汽车市场活力,激发汽车消费潜力。地方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将工作做细做深做实,提振消费信心,切实扩大内需,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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